各有關單位:
根據《承裝(修、試)電力設施許可證管理辦法》,經審查,決定不準予以下企業行政許可:
1.河南嵐象建設工程有限公司(申請承裝類四級、承修類四級、承試類四級),因提供虛假申請材料,情節嚴重,決定不予許可,給予警告,一年內不再受理許可申請。
2.河南金之路路橋工程有限公司(申請承裝類四級、承修類四級、承試類四級),因提供虛假申請材料,情節嚴重,決定不予許可,給予警告,一年內不再受理許可申請。
3.河南信基電力工程有限公司(申請許可事項變更),因提供虛假申請材料,情節嚴重,決定不予許可,給予警告,一年內不再受理許可申請。
4.河南品泰建設有限公司(申請承裝類四級、承修類四級、承試類四級),因提供虛假申請材料,情節嚴重,決定不予許可,給予警告,一年內不再受理許可申請。
5.河南韶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(申請承裝類四級、承修類四級、承試類四級),因提供虛假申請材料,情節嚴重,決定不予許可,給予警告,一年內不再受理許可申請。
6.鄭州智宸電力工程有限公司(申請承裝類四級、承修類四級、承試類四級),因提供虛假申請材料,決定不予許可。
以上信息將根據《能源行業市場主體信用信息歸集和使用管理辦法》規定歸集至能源行業信用信息平臺。
以上企業享有依法申請行政復議,或者提起行政訴訟的權益。
河南能源監管辦
2020年10月30日